省委組織部關于在全省基層黨組織和共產黨員中開展“扶貧濟困黨旗紅、共建和諧當先鋒”主題實踐活動
各市、縣(市、區)黨委組織部,省直和中直駐粵各單位黨組(黨委):
為貫徹落實《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、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省開展“廣東扶貧濟困日”活動的通知》(粵委辦發電〔2010〕118號)精神,深入推進創建先進基層黨組織、爭當優秀共產黨員活動,決定在全省基層黨組織和共產黨員中開展“扶貧濟困黨旗紅、共建和諧當先鋒”主題實踐活動?,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充分認識開展“扶貧濟困黨旗紅、共建和諧當先鋒”主題實踐活動的重要意義
經國務院批準,自2010年起每年6月30日為“廣東扶貧濟困日”。開展“扶貧濟困黨旗紅、共建和諧當先鋒”主題實踐活動是落實“廣東扶貧濟困日”活動的具體行動,是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具體體現,是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和扶貧開發“規劃到戶責任到人”工作、促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、實現共同富裕、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。全省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要始終牢記黨的宗旨,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,增強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,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,努力成為扶貧濟困的宣傳員、帶頭人、推動者,把扶貧濟困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。
二、活動內容
基層黨組織和共產黨員要圍繞“扶貧濟困黨旗紅、共建和諧當先鋒”主題,做到“五帶頭”:
(一)帶頭捐款捐物。基層黨組織和黨員要積極響應省委、省政府“獻出一份愛心、共建和諧廣東”的號召,迅速行動起來,在“七一”前后,開展一次捐款捐物活動,為貧困地區募集救濟和發展資金,為困難黨員群眾送溫暖、獻愛心。
(二)帶頭走訪慰問。在“七一”前后,基層黨組織要深入基層與貧困村黨支部過一次“扶貧濟困、共建和諧”專題組織生活,交流思想,共商發展大計,共謀脫貧致富之路;要結合“七一”慰問活動,走訪慰問困難黨員群眾,特別是生活困難的老黨員、勞動模范、低保戶、五保戶、受災戶和重點優撫對象,傾聽他們的心聲,了解他們的困難,凝聚黨心民心。
(三)帶頭促發展促和諧。要幫助貧困村加強黨組織建設,選好配強支部班子,理清發展思路,完善發展規劃,落實發展項目,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,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,推進新農村建設;積極投身“平安廣東”建設,堅持深入群眾,掌握群眾思想動態,主動排查各種矛盾糾紛,推動形成良好社會風氣,引導廣大群眾自覺維護社會穩定大局。
(四)帶頭辦好事實事。結合扶貧開發“規劃到戶、責任到人”工作,深入定點幫扶村,幫助解決一兩件群眾最關注、最急需解決的問題。積極開展送科技、送教育、送醫療、送文化、送法律下鄉活動,主動幫助困難群眾提供培訓信息、提供就業機會、提供創業門路、提供學習資料,促進城市資源向農村流動,為基層組織和黨員群眾服務。
(五)帶頭做好宣傳教育。要帶頭宣傳中華民族樂善好施、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,推動形成團結互助、先富幫后富的社會風尚。大力弘揚艱苦奮斗、艱苦創業的精神,教育引導群眾自力更生、勤勞致富,推動形成人人思富、人人敢富、你追我趕、共同致富的良好局面。
三、加強組織領導
各級黨組織要把開展“扶貧濟困黨旗紅、共建和諧當先鋒”主題實踐活動作為推動科學發展、促進社會和諧的一項重要工作,作為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一項工作載體,高度重視,切實抓緊抓好。各市、縣(市、區)黨委組織部要根據省的部署要求,結合實際制定本地開展這項活動的具體方案,認真組織實施,豐富活動內容,建立長效機制。省直和中直駐粵單位要周密部署,廣泛動員,組織引導所有黨員都參與到這項活動中來;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作為活動第一責任人,要切實承擔起責任;黨員領導干部要身體力行,當好表率。
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、報刊雜志、互聯網以及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網絡、基層黨建工作手機信息系統,大力宣傳省委、省政府關于開展“廣東扶貧濟困日”活動的重大決策部署,宣傳開展“扶貧濟困黨旗紅、共建和諧當先鋒”主題實踐活動的重要意義,及時發掘、宣傳和表彰扶貧濟困先進典型,增強全省人民先富幫后富的責任感和榮譽感,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扶貧濟困的良好氛圍。
各地要加強督促檢查,了解活動進展,通報活動情況,研究解決問題,推動工作落實。對開展這項活動思想上不重視、工作上不落實的,要及時督促整改。各基層黨組織要把開展“扶貧濟困黨旗紅、共建和諧當先鋒”主題實踐活動的工作情況,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組織部門報告。
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
2010年6月24日